各专业学院、校直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学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经常性监督和管理,规范干部外出请假备案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推动信息化管理,把从严治党与创新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干部职工外出请假备案审批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出培训(学习)、公务出差(考察)事项
学校科级及以上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公务出差(考察)前,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分级分类审批。
1.正处级(党群部门负责人、二级党委书记)干部原则上由分管校领导、党委书记审批同意;
2.正处级(行政部门负责人、教辅部门负责人、专业学院院长)干部原则上由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同意;
3.副处级干部原则上由教学院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
4.科级及以下干部、教师原则上由教学院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二、有关要求
干部相关审批备案流程从学校OA系统审批备案。以上事项不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报告备案的,视情节将追究相关当事人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附件:1.贵阳学院(正处级干部)外出培训(学习)、
公务出差(考察)请假、备案登记表
2.贵阳学院(副处级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公务出差(考察)请假、备案登记表
3.贵阳学院(科级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公务出差(考察)请假、备案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